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,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,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、说明文、应用文、议论文。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 篇1能回去的叫故乡,回不去的那才叫故乡。——题记在我出生时,我就与故乡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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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

2024-10-14

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模板。

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,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,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、说明文、应用文、议论文。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 篇1

能回去的叫故乡,回不去的那才叫故乡。——题记

在我出生时,我就与故乡这黄土结了缘。故乡的样子,我至今还朦胧地记着。

我出生在农村,家里有几亩薄田,这便是我儿时撒欢儿的天堂。看着牧羊人赶羊而去,土路上遍布的羊蹄和黑色的羊粪,然后大喊一声冲过去,受惊的羊儿四散逃去,牧羊人拼命地挥着鞭带着狗,好一会儿才把羊重新赶回到一起,我便为这成功的恶作剧而哈哈大笑。当然,晚上回家免不了奶奶的一顿打。

家中有几棵大杨树,若是没被砍,现已有五十多岁的高龄了。那树十分高大,需要两三个人才能手拉手围着树,可谓是“合抱之木”。若是闲来无事,则脱下鞋,在脚心上抹一点唾沫,便很快能爬到离树冠不远处。这时,树下定会传来奶奶不安的声音:“娃儿,快下来,树上危险。”直到她的声音变得更加急促起来:“你个死猴子,看我上去不收拾你!”于是,我这才依依不舍地下来……

后来,我不得不到城里读书。临走时,我含泪发誓一定要常回家看看。可谁知,这一走,便是几年。

再后来,我的家乡遇到了叫什么“棚改户”,而户口本上又有我父母的`名字。于是我们回到了家乡的村委会去协定分配房子的问题。

到了家乡,我才发现那故乡早已面目全非了:家中的大杨树早已被砍掉,只空余着树桩。取而代之的是一间房间,房间中是新式的厨房,而不是一堆柴火。看来,我与奶奶一起添柴,听火苗中木柴爆开的清脆声音只能存在于记忆中了。

我行走在田间,企图用记忆找回故乡的感觉。当我摸索到自家田地时,发现苹果树已被砍了,树根也被挖了出来,只剩下一个个坑证明这里曾有棵树。再往东走,本以为另一片地还在。谁知却只见一扇铁门,上面写着“××村花卉中心”。

在路上,我碰到了之前的牧羊人。我问:“叔,羊呢?”“羊啊,早卖掉了……”

故乡啊,终是只存在于时间中而不是空间中了。空间中的故乡,早已一去不复返了。

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 篇2

冬姐姐迈着轻盈的步伐离开了,春姑娘悄然来到了我们的身边,它用一支神奇的画笔把小草染青了,把树木染绿了。这时,杏花在凉飕飕的春风中绽开了笑脸!迎着春风,我们来到了杏花园。

远望去,杏树上一个个白色的“小精灵”正吮吸着春的雨露、呼吸着春的气息!杏树高高的伫立着,好像有我的三个个头那样高,我的一个手指关节就是一朵小杏花了!它远看是白色,近看呢,稍带一点点粉色,那粉扑扑的颜色,真惹人喜爱!

杏花中间的花蕊簇拥在一起,吸引着许多辛勤的小蜜蜂前来采蜜!一只蜜蜂在杏花上落脚下来,它倒立似的将毛茸茸的腿搭在花蕊上,开始采蜜了,花粉也在采蜜时粘在了它的腿上,真是“采得百花成蜜后,为谁辛苦为谁甜”!

我不由的轻轻的摸了摸杏花,它的花瓣大约有6—8片,薄薄的,仿佛里面储存了许多的汁液,嫩的让人不敢对它多碰一下!一缕缕淡淡的清香从我的鼻间轻轻飘过,沁人心脾!妈妈说:“它开花的时间比较短,之后就凋谢了!”想到杏花衰落后,变为杏的果实,我为它的绽放、凋谢和结果,突然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敬畏之情!

我喜欢春天的芳香和生机,也喜欢杏花的美丽和奉献,它朴实而又美丽,短暂的美丽带来了生活的甜蜜,也带来了甜甜的果实,我为杏花的生长和美丽感到特别的温暖与骄傲!

美丽的杏花,我喜爱你!

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 篇3

“春色满园关不住,一枝红杏出墙来”,写的是一种植物,我相信大家都知道,对了就是红杏。红杏是东风第一枝,是二、三月间最美丽的“小姑娘”。每当一枝红杏于枝头开放之时,就像小姑娘摆着鲜红的裙子在风中翩翩起舞。

今天我们和庄老师下楼去看红杏,就算是相隔很远我们都能闻到那随着飘来的香味。杏花香气芬芳,它是多么的超群绝艳。终于来到了学校的杏花林,我急忙来到林中摘下一朵,闻一闻,好清香的味道啊!我们来到林中的小河边,一阵清风吹来,轻抚着我的脸蛋,仿佛我也是岸边的扬柳,随风轻摇。河边有一棵很大的红杏树,我闻着花香,感到全身清爽。一股春天的味道钻入了我的鼻子里,让我仿佛来到了春天的天堂。直到一位同学叫了我一声,我才如梦初醒。“红杏树枝繁叶茂,桃里杏春风一家”,红杏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“及第花”。只要在家种上一棵,就能年年好运,学子进第。

要回教室了,可我舍不得百媚千娇的红杏,临走时还带有一点依依惜别之情。我很喜欢红杏,你呢?

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 篇4

时光如白驹过隙般远去,逝去的是光阴,留下的是阅历。同一本书,在人生不同的时间段看到,感觉也会有所不同。这种感觉与品尝早已珍藏多年的美酒不同,倒是更像懂事之后再去翻看自己的玻璃珠子竟看到一颗珍珠,带着些自豪与欢喜。

好书须常读,每读有新感。这是我最崇尚的读书方法,然而多年前的我却还是个孩子,读书只凭兴趣,若是有趣就读上几遍,若是没兴趣便是怎么也不肯读的。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,按老师的要求买了《城南旧事》,我对其也确实兴趣颇浓,飞似的看完了整本书,虽然脑子装了些东西进去,但是却只能说是看了一遍。但那时少不更事,自豪地认为自己这就是读过这本书了。可是不久,我对它失去了兴趣,它便被我冷落起来,孤零零地躺在墙角,渐渐蒙尘。

上初中后,学林海音的《爸爸的花落了》,是选自《城南旧事》的,那时的我看到这儿颇为兴奋,难免存了些卖弄的心思,老师问大家谁读过这本书,我高高举起了手。老师便请我来讲讲这本书的大概,我一下子有些懵了。要让我说情节是没问题,我记得,可是乍一下让我说个完整明白,却是着实难倒我了。我涨红了脸,结结巴巴说出些连我自己都听不明白的东西,老师温和地笑笑,挥挥手让我坐下,自己讲起了情节。老师娓娓道来,我红着脸认真聆听,突然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读懂过这本书,甚至连最最浅显的暗示都未曾看出。

回到家,第一件事便是翻出书拂去上面的灰尘仔细看了起来,不同于第一次的敷衍和只看情节,这一次我更关注的是其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和文学内涵。我才发现,这本书的妙处;我才发现,最开始将它冷落的我是多么见识短浅。时隔三年,我将这本书从布满灰尘的墙角刨出,与之相见,与之相知,与之相伴。

看书时刹那间的灵感像一道惊雷劈向心空,回响阵阵,我才明白,什么叫做读书。读,心思溺入言论,一去不复返,便为读。三年后的相见,让我知道自己的藏品中也有被沙子盖住的珍珠,是《城南旧事》让我明白读书的真正含义,是它,让我对书的理解上升了一个档次。

与书再见,因书有感,与书相伴。

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 篇5

老街上的面馆一向是个忙里偷闲的好去处。

饿了的时候,我便会去点一碗招牌面,一来二去与老板熟识了。

他是一位高而瘦的中年男人,皮肤黑红黑红的,手上还有许多细小的皲口,一副饱经风霜的样子。但是这里的面确实挺好吃的,一碗下肚,常常觉得心神也被濡染,温暖起来。

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问了他的故乡,他有些腼腆的笑了笑,才说自己原来是从大西北来的。我不由得生出一种崇敬,满天黄沙的大西北与我的故乡相比,实在是一个生存环境恶劣的地方。

他似乎看出了我在想什么,补充说:“西北的气候不如淮安,但景色跟淮安不相上下。”我听了暗暗发笑:几个土坡,能有什么景色?我问他:“那吃的东西呢?我们淮扬菜闻名天下,我们淮安的美食,可数不胜数。”他淡淡的笑道:“如果你有机会,尝尝我们的扫鸡毛饼吧!你一定会喜欢的,那是我家乡的特色。”我一阵得意,只有面食,果然不能与我的故乡相比。不久我便把这事抛在脑后了。

假期到了,妈妈提出要带我去西北,我心里是万般拒绝,但想起面馆老板的话,有生起一些好奇心,便同意了。

到西北,面馆老板的故乡,与我们淮安大不相同。漫天黄沙,席卷云烟,斧劈刀削般的山峰。疾风呜咽,刀一般锋利划过,完全不同于江南风的柔和。不远处,牧民沿着一条小溪放牧归来,那牧人的脸色,跟面馆老板一样黑红黑红的。那溪流像一条银白的绸带,蜿蜒不绝。牧民说,这溪水,是天山雪融化而来。我不禁一惊,天山雪化水而来,绵延万里,养育了多少中华儿女!

尝着扫鸡毛饼,吃一碗口味熟悉的`面,忽然明白:原来他一直用自己的方式怀念着故乡。

我想起他说的话:“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故乡,偌大一个中国还是自己的故乡最好。”如今我感同身受。

终于回到家乡,柳絮不再那么烦人,甚至令我感到亲切。我想起某个诗人说过的一句话,“最可爱的是故乡”。

不错的,故乡,游子永远灵魂居所,倦鸟终将归去的地方。

我与桃树再见时作文 篇6

“快过来,你看,这个豆角好奇怪呀,为什么是紫色的呢?你知道这是什么吗”

“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,你哪找的呀?”

“就在那边,要不我们去问问别人吧!”

“嗯……好吧。”

阳光暖暖的洒在我身上,我看着手中的照片,渐渐陷入了那三年前的回忆。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孩子,而她呢,则是已经上了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吧。我记得也不太清楚我们是怎样相识的了,只记得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。

那一年的夏天,她留着一个齐刘海,头发垂落的脖子那里,总是喜欢穿着一条七分裤,上身穿着一个淡粉色的半袖,一身干脆利索的打扮,身材还稍微有点稍胖,我还因此经常调侃她。在我的记忆里,她是一个既开朗又有礼貌的孩子。她见到什么认识的叔叔阿姨,就总会扬起一个四十五度的微笑,甜甜地说一声阿姨好,叔叔好,也正是因为她开朗又有礼貌,附近的大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女孩,连我爸爸妈妈也不例外。她的老家不在这里,她常跟我说他家乡如何如何的美丽,那里的水是甜的,天是蓝的,树是绿的,或许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,她给人就是这样舒服的感觉。她是一个非常有感染力的女孩,就算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,在她这里也会消散不见的,她就好像是一缕温暖的阳光,不会像烈日那么刺眼,也不会像寒冰那样冷人入心。与她相处是非常舒适的,所有的烦闷都会被她包容。她就是那春天的一缕清风;夏天的一股清泉;秋天的一阵果香;冬天的一抹阳光,璀璨而不失温和,她总是能轻易的化解你的不快……

那一年,她搬走了,因为上学的缘故,他们家在她的中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,这样方便上下学。在她搬走前的那段时间里,我一有时间就去找她玩,享受着这不多的悠闲时光。

再见她时也是在一年前我上六年级的时候,暑假到了,她依旧是那个老样子,我松了一口气,好像是要把我这两年的担忧全叹出来似的,这两年了,我担心她变了,我也变了,可现在看到,才发现那些担忧是多余的。我们一起坐在床上,各自诉说着,她向我倾诉她的忧愁,我也一直扮演一个好的倾听者,这样的角色好像反了一下,想当年,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,也是这样向她说的,这次的见面交谈,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了。

不知多会儿的时候,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,再深的友谊,不常联系,还是会变质的,但我却不相信,我与她的友谊一定是天长地久,永不磨灭,我深信着!